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福建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试时间为3月13日。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原文链接:2021年上半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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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违规处理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1-01-0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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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福建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试时间为3月13日。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原文链接:2021年上半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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