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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州市研究生及部属公费师范生招聘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公告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0-12-3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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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研究生及部属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会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会第二批次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第一、二批次拟聘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1.强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福州市教育局网站2020年12月24日发布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博士研究生、部属师范公费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内的“面试注意事项”中“入场要求”第1点“强化疫情防控要求”。

  2.第二批次拟聘用人员应于2021年1月7日上午(8:30~12:00)随带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等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七层会议室)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12日下午18:00止(不含9日-10日双休日),1月13日上午12:00后不再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二、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体检、选岗

  第一、二批次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体检注意事项》,按要求在2021年1月14日上午8:00前往福州第十五中学门口集中(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统一安排体检。要求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列入下一批次招聘计划,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采用按面试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具体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1:市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及体检有关事项提示

  附件2:延期体检申请书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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