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集聚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经蕉城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