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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宁德市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事项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19-09-1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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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

  1.体检时间、医院:以各县级认定机构(教育局)公告为准。

  2.体检标准: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为准。

  3.体检流程: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到窗口登记并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幼儿教师或者中小学教师)

  4.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5.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6.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哺乳等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温馨提醒: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7.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主,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服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原文链接:2019福建宁德市教育局开展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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