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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 | 2019-06-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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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9年,是上海市最早成立的综合性专业康复机构,是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省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全国一类省级聋儿康复中心,是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的临床实习基地、丹麦哈梅尔国家神经康复中心的合作单位。中心以融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于一体为特色,开展听障儿童言语训练、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及其他各类行为障碍患者的康复训练。
 
  中心成立以来,先后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残疾人之家”、被市残工委评为“上海市残疾人之家”、还被评为“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儿童工作白玉兰奖”、“市级机关先进党支部”等荣誉。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聋儿康复教师(听觉语言方向):1名
 
  2、聋儿康复师(听力测试及耳模制作方向):1名
 
  3、聋儿康复教师(学前教育方向):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1、聋儿康复教师(听觉语言方向)
 
  岗位内容:针对每个聋儿的特点,制定个别教育方案,为0-7岁听障儿童提供听觉训练、言语矫治、语言训练等服务;同时培训、指导听障儿童家长做好家庭康复训练;观察、记录、评估每个聋儿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康复的要求和内容,建立个人档案;为听障儿童创设平等、温馨、和谐的康复环境,科学合理使用康复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安全;做好离园生的信息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提供建议,做好记录。
 
  2、聋儿康复师(听力测试及耳模制作方向)
 
  岗位内容:能熟练操作纯音听阈,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反应检查设备;能通过专业听力设备仪器进行听力检测服务,为教学提供建议;能取耳印模,调试助听设备,评估助听效果,为听障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专业规范的听力技术和康复指导。
 
  3、聋儿康复教师(学前教育方向)
 
  岗位内容:结合聋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组织实施,期末进行总结;观察、分析,并记录班内情况,班末进行总结发展情况;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环境,组织安排好聋儿一日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活动,寓教育于游戏之中;有目的地做好家园联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总结家庭教育情况。
 
  三、招聘对象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1、聋儿康复教师(听觉语言方向)
 
  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优先,在相关岗位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硕士学历可适当放宽)。热爱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聋儿康复师(听力测试及耳模制作方向)
 
  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四级助听器验配师或以上资格。有一定的听力测试、评估工作经验,在相关岗位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硕士学历可适当放宽)。热爱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聋儿康复教师(学前教育方向)
 
  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在相关岗位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硕士学历可适当放宽)。热爱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登陆上海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hdisabled.gov.cn),在首页左侧“业务网站”栏目中点击“康复职业培训”进入中心网站,在“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妥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到邮箱(kfzxhr@163.com)报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并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或通过电话确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19年6月20日截止。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由本中心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潘凤
 
  邮箱:kfzxhr@163.com
 
  联系电话:58813074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2号楼2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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