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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19-01-2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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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松溪县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31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25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6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1.随机抽选:松溪县司法局会同松溪县人民法院、松溪县公安局从本县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愿的候选人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3.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松溪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止,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松溪县司法局基层股

  3.联系方式:方雅琦,13960748618。

  四、资格审查

  由松溪县司法局会同松溪县人民法院、松溪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五、社会公示

  松溪县司法局会同松溪县人民法院、松溪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松溪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松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松溪县人民法院会同松溪县司法局组织。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0599-2335148

  监督咨询电话:0599-2324734;0599-2333530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松溪县司法局 松溪县人民法院

                     松溪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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