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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福建省选拔党政类引进生公告

福建选调生网 | 2018-06-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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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党政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党政机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中国籍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6.有社会实践经历。

  7.中共党员、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或院级社团组织负责人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博士、硕士分别按副处级、正科级岗位安排。其中,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市直单位科技副职,硕士挂任正科级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或开发区、市直单位部门及县直单位正科级科技副职。原则上,到岗后先安排到乡、村基层挂职锻炼,博士安排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硕士安排挂村,时间不少于1年。

  2.选拔引进前2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挂靠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享受同职级干部工资待遇。

  3.选拔引进第1年,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

  4.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签订合同,并下派挂任科技副职,在全省范围内(厦门市除外)统筹安排,重点向山区、革命老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考核。

  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至少5年的,博士按副处长级安排,硕士按正科级安排,工资待遇按所任职务执行,原则上纳入相应的后备干部管理。

  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办理手续;续签期满考核仍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解除合同。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党政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7年10月-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年12月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2018年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年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月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职业发展中心208,请同时将附件《汇总表》邮件发送至meiguijun@tsinghua.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福建引进生+姓名+党政类”。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梅老师010-62773164

  (2)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二)国企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复合型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国企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须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符合省属国企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各企业规定专业方向详见附件);②本科以来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院、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之一;③在上市挂牌公司(含新三板)或全球500强企业二级及以上公司实习实训过3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④有自主创业经历,担任企业或项目创始人之一,拥有5%及以上股权;⑤在国内外创业大赛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奖项;⑥自主知识产权或创业项目获得过5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⑦师从国内外院士;⑧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7.中共党员、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博士、硕士分别按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参见附件,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2年后与省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安家补助。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负责宏观管理,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事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选拔引进前半年,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关岗位开展岗前交流学习。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牵头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的,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企业的,与原所在省属国有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按集团公司同类高管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根据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在省属国有企业中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

  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国企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7年10月-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面谈、考察、体检;2018年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年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月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职业发展中心208,请同时将附件《汇总表》邮件发送至meiguijun@tsinghua.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福建引进生+姓名+国企类”。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梅老师010-62773164

  (2)省国资委:李敦 0591-87668862

  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三)科研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科研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选拔科研类引进生到省属本科院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校博士毕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或在校副高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

  3.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按直评方式评审并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万元(合计25万元)生活补助;5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标准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的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院士后备人才支持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列席学校学术(教授)委员会会议,并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担任学校中层副职。

  4.由用人单位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

  5.选拔引进5年内至少安排一次不少于1年的海外研修(访学)。

  6.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作为科研导师。

  7.按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知识产权归属。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个人及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8.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9.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待遇(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至少5年的,予以正式安排,办理入编相关手续: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在省属本科高校中统筹安排,签订5年以上合同。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科研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实地试讲、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实地试讲由邀请单位安排食宿,并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选拔工作安排:2017年10月-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讲;2018年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年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月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职业发展中心208,请同时将附件《汇总表》邮件发送至meiguijun@tsinghua.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福建引进生+姓名+科研类”。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梅老师010-62773164

  (2)省教育厅:郑芳芳 0591-87091317

  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四)医疗卫生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选拔医疗卫生类引进生到福建省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公卫机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校博士毕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及在校副高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博士毕业于(或目前从事于)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类专业(研究)。

  3.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五年制的不超过33周岁)。

  4.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在校教学、科研人员不受此限制)。

  6.符合医院提出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7.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的、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8.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由省卫计委按直评方式评审并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8万元;第3年至第7年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合计50万元);5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地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列席所在医院院级以上学术相关会议,并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担任院长助理。

  4.由用人单位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5.来闽5年内至少安排一次不少于1年的省内或全国高水平医院交流实践,并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送出国外交流培养。

  6.来闽5年内未在闽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给予2000元/月住房补贴。

  7.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作为科研导师。

  8.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引进生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9.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卫计委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省卫计委、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相应待遇。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卫计委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继续在闽服务工作至少5年的,予以正式安排,办理入编相关手续: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卫计委在其它相当层级医院中统筹安排,签订5年以上合同。③由省属三甲高水平医院设置专门岗位,进行公开遴选,并聘任在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层次的岗位上。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医疗卫生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2017年10月-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年12月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2018年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年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月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职业发展中心208,请同时将附件《汇总表》邮件发送至meiguijun@tsinghua.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福建引进生+姓名+医疗卫生类”。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梅老师010-62773164

  (2)省卫计委:尤君毅 0591-87855651

  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五)规划建设类

  为战略性选拔引进急需紧缺的规划建设人才,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选拔引规划建设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市属规划建设类企事业单位或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划建设相关专业,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选拔引进前2年,安排到省、市规划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或市、县(区)住建规划主管部门工作,博士按相当于副处级的管理岗位或相应技术岗位安排,硕士按相当于正科级的管理岗位或相应技术岗位安排。

  2.职称按照直评方式,资格经省职改办确认,其中,博士聘任为专技七级(副高级)职务,硕士聘任为专技十级(中级)职务。

  3.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安家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给予博士10万元(合计50万元)、硕士7万元(合计35万元)生活补助;5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给予博士50万元、硕士40万元购房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辞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院士后备人才支持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4.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来闽5年内未在闽购房,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博士2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

  5.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6.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相应待遇。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在闽继续工作至少5年的,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在行政机关、省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统筹予以正式安排。原在行政机关的,正式安排时可选择去企事业单位或继续留在行政机关。安排到企事业单位的,签订5年以上合同,按原职务职称待遇安排;5年内因特殊需要调任公务员的,调任后不发放生活补助,已发放购房补助的全额退还。安排到行政机关的,博士按副处级、硕士按正科级安排,正式安排后不发放生活补助、购房补助(已发放的购房补助需全额退还)。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规划建设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7年10月-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年12月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2018年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年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月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职业发展中心208,请同时将附件《汇总表》邮件发送至meiguijun@tsinghua.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福建引进生+姓名+规划建设类”。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报考厦门地区相关岗位的,须至少再报考一个供调剂的其他设区市相关岗位。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梅老师010-62773164

  (2)省住建厅:郑琇俤 0591-87528056

  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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