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创建于1937年,现为我省目前规模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专业技术人才高度密集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2005年医院成建制接收福建炼化公司职工医院,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闽南分院。2011年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和挂靠其内的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成建制整合并入我院,成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皮肤病性病分院。2014年成立福建医大附一康复医院和 “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机构——护养中心。2016年闽南分院更名为闽南医院,并再开省属医院与县区级政府联合办医先河,整合闽南分院、泉港区医院和晋安区医院,建立融合型“医联体”。医院核定床位2800张,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医疗、教学、科研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2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应为2016、2017、2018届毕业生,2-09生殖医学中心研究实习员岗位报考者不受届别限制,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届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5.2016、2017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09岗位不作此要求;
6.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5]107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2-01 |
急诊内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急诊方向)、急诊医学、内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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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 |
急诊外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急诊方向)、急诊医学、外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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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3 |
消化内镜中心医师 |
1 |
临床医学(消化系病方向、消化内镜诊疗方向)、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消化内镜诊疗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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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4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重症医学方向)、重症医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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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5 |
神经外科医师(NICU) |
1 |
临床医学(神经外科方向)、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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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6 |
干部病房医师 |
1 |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7 |
2-07 |
儿科、新生儿科医师 |
1 |
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8 |
2-08 |
生殖医学中心医师 |
1 |
临床医学(生殖医学方向)、妇产科学(生殖医学方向)、生殖医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9 |
2-09 |
生殖医学中心研究实习员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生殖医学培训或进修证书 |
10 |
2-10 |
麻醉科医师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1 |
2-11 |
影像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CT、MR方向)、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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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12 |
超声影像科医师 |
3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方向)、临床医学(超声医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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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13 |
核医学科医师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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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14 |
病理科医师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方向)、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5 |
2-15 |
病理科技师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方向)、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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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16 |
药学部药师 |
2 |
临床药学、药剂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药理学(临床药学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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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17 |
检验科技师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方向)、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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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18 |
输血科技师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免疫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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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19 |
口腔科医师 |
1 |
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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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20 |
口腔科医师 |
1 |
口腔医学(口腔修复方向、口腔黏膜病方向、口腔正畸方向)、口腔临床医学(口腔修复方向、口腔黏膜病方向、口腔正畸方向)、儿童口腔医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网上招聘主页(http://zp.fyyy.com/ “招聘信息”栏目相应招聘方案)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网络提交相应报名材料,上传的报名资料包括(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电子版图片):
(1)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现学历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相关证件、证明的真实、有效性提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且专业方向内容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往届毕业生请提供三级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不包括实习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2-09岗位不作此要求;’
(4)已参加工作报考者请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2-09岗位报考者应提交岗位要求相关材料。
报考岗位未要求的材料请不要上传且无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5.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即可在线缴费,缴费完成后请按规定时间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1.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2-09、2-16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类相关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其中2-09、2-16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2-09、2-16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所有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 (http://zp.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12楼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98102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68(医院监督室);0591-22862537(医大监审处)。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