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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经贸学校招聘53名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17-01-2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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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经贸学校系省属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79年,位于泉州市西湖北侧马加坡,拥有经济管理系、信息科学与艺术系、理工系3个系,开设会计、商贸、粮油食品、计算机、美术、服装、交通、机械、电子电工九大类共32个专业。学校拥有正在建设中的泉州洛江新校区,规模宏大,配套齐全,目前在校生7000多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学位
01 数学专业教师 2 数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02 心理学专业教师 1 不限 心理学类
03 档案管理专业教师 1 不限 图书档案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04 土木工
程专业
教师
1 不限 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土建设计施工
05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2 不限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舞蹈教育
06 汽车运用维修专业教师 6 不限 交通运输装备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汽车服务与维修、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汽车方向)、车辆工程、车辆服务工程、汽车运用工程
07 新闻传播专业教师 1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1
08 音乐专业教师 1 音乐学、音乐表演、钢琴伴奏、学科教学(音乐)
1
09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 1 机械类、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电技术教育
1
10 财经商务类专业教师 3 财政学、税务、金融学、工商管理、物流、物流管理、国际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实务、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统计学
3
11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2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电子商务及法律
2
12 计算机专业教师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3
13 食品专
业教师
2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2
14 粮油储藏与检验专业教师 1 粮食、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粮食工程
1
15 烹饪专
业教师
1 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
1
16 体育专业教师 2 体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17 动漫设计专业教师 1 动漫设计与制作、三维动画设计、计算机游戏开发、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18 舞蹈专业教师 2 不限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粮食局网站(www.fjgrain.com)、福建经贸学校网站(www.fjjmxx.org)、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www-fjjjxx-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1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庄老师收【其中(1)(2)报名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高校人才网”】,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及3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自贴一张在报名登记表上);

  (2)《2017年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缴交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报考务费80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汇到下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经贸学校,帐号:411758364334,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在汇款附言上标注“岗位代码+姓名”,并且把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jjmxxbgs@163.com。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粮食局网站、福建经贸学校网站、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信息。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宏昇路62号(闽台缘博物馆后面)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7338

  E-mail:fjjmxx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经贸学校和福建省粮食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粮食局人事处、福建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57422(人事处)、0591-87556563(机关纪委)。

  附件:1.《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7年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福建经贸学校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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